各潛在投標單位:
現就2018年6月26日在畢節市交通建設集團網上發布的《畢節市中心城區周邊高速公路收費站升級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單和招標控制價編制咨詢服務采購》項目的采購代理機構遴選文件(項目編號:BYGKCG-2018-001)更改公告如下:
1、項目名稱:遴選《畢節市中心城區周邊高速公路收費站升級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單和招標控制價編制咨詢服務采購》項目的采購代理機構
現更改為:遴選《畢節市中心城區周邊高速公路收費站升級改造工程服務》代理機構
2、遴選人:畢節博騰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
現更改為:畢節博宇產業開發有限公司
3、第二部分 遴選須知采購內容:完成畢節市中心城區周邊高速公路收費站升級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單和招標控制價編制咨詢服務采購的采購工作。
現變更為:1. 完成畢節市中心城區周邊高速公路收費站升級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單和招標控制價編制咨詢服務采購;2. 完成畢節市中心城區周邊高速公路收費站升級改造工程跟蹤審計服務采購;3. 完成畢節市中心城區周邊高速公路收費站升級改造工程機電檢測服務采購;4. 完成畢節市中心城區周邊高速公路收費站升級改造工程房屋及路基路面檢測服務采購。
4、第二部分遴選須知采購預算(報價上限):根據《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計價格[2002]1980號文件計算,控制價為5791.50元。
現更改為:根據《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計價格[2002]1980號文件計算,每一個采購服務內容的控制價為5791.50元。
5、第三部分技術響應付款方式:本項目中標服務費由畢節市中心城區周邊高速公路收費站升級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單和招標控制價編制咨詢采購的中標人支付。
現更改為:完成相應采購內容工作后由相應的中標單位支付。
6、第三部分技術響應—違約責任:成交人未能按約定時間(中標后5個工作日完成畢節市中心城區周邊高速公路收費站升級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單和招標控制價編制咨詢采購)完成相應的工作成果的,每逾期一日,應向采購人承擔1000元/天作為違約金;逾期超過7天,采購人無條件解除合同。成交人承擔所有各方損失。采購人不選擇解除合同而接受成交人繼續履行的,不影響采購人要求成交人承擔違約責任。
現更改為:成交人未能按約定時間(中標后5個工作日完成相應采購內容的采購服務工作)完成相應的工作成果的,每逾期一日,應向采購人承擔1000元/天作為違約金;逾期超過7天,采購人無條件解除合同。成交人承擔所有各方損失。采購人不選擇解除合同而接受成交人繼續履行的,不影響采購人要求成交人承擔違約責任。
該招標更改公告自發出之日起,順應延長相應時間。投標文件接收截止時間:2018年7月3日。
畢節博宇產業開發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8日
/b畢節市/wwwroot/Upload/file/20180628/20180628152436183618.doc
貴公網安備 52050202001542號